为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落到实处,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禁止校园周边商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校园周边商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否严格执行合理布局的规定(中小学校内部及中小学出入口周围五十米范围内不予设置零售点);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了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的标志;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针对调查走访发现校园周边商户存在售卖烟草制品给未成年人的现象,市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第七中学、虎台中学、虎台小学、兴海路小学周边距离校门口50米以内的烟草经营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与市烟草专卖局对各学校周边烟草销售点进行了重点摸排。 西宁市检察院一方面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配合,联合进行梳理核查,调取相关证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整治,实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另一方面,要求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重点违规商户依法进行查处,加强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坚决杜绝检察建议“类案群发”,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宣传力度,织密未成年人“零接触”香烟的保护网。 此次联合专项监督活动,查处违规商户20余家,发现线索69件,全市检察机关经梳理重点,针对典型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份,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现已全面整改。(记者 徐鹏) |